通過保險機構繳納車船稅的完稅憑證開具
一、標題:
通過保險機構繳納車船稅的完稅憑證開具
二、業(yè)務概述:
納稅人通過保險機構代收代繳方式繳納車船稅后需要另外開具完稅憑證的,保險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按規(guī)定為其開具。
三、政策依據(jù):
四、辦理部門:
辦稅服務廳
五、納稅人辦理時限:
暫時沒有內容!
六、稅務機關辦結時限:
辦稅服務廳接收資料,核對資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即時辦結;不符合的當場一次性提示納稅人應補正資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七、辦理地點:
辦稅服務廳
八、應提供資料:
暫時沒有內容!
九、辦事程序:
(1)辦稅服務廳接收資料,核對資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即時辦結;不符合的當場一次性提示納稅人應補正資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現(xiàn)場開具并發(fā)放完稅憑證。